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发布日期:2017-11-02 00:00 浏览次数:

贯彻执行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机制和模式;拟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经办机构业务人员的培训,并定期指导、检查;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报表并进行分析上报;负责管理、运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确保保值增值。

联系电话:6991761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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