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754/2018-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对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2-03 00:00 浏览次数:

罗士贞等十一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措施、优化环境,鼓励扶持在外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通过搭建创业平台,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等一系列优惠措施,积极调动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等各类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就我市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促进返乡创业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资金扶持政策,解决农民工创业资金问题。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5]16号)文件精神,加大创业孵化、创业担保贷款、资金补贴、跟踪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营造创业范围,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面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可以解决部分返乡农民工创业资金的问题,是破解创业者融资难的有效措施,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扩大就业的拉动作用,2015年我市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融资时时通活动,2016年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泰人社发[2016]53号),简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程序,将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规模扩大到了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人员等。二是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力度,扩大金融支持三农的信贷规模,确保每年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全市贷款增长平均水平。大力推进金融机构在县域延伸发展分支机构。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针对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鼓励涉农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特色旅游项目的信贷支持,进一步扩大小额农户贷款覆盖面,发行涉农专项金融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健全订单农业信贷担保机制,积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构建统一的农村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管理、资产流转、抵质押贷款服务体系,促进农村抵押物创新。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城镇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和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拓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征信系统,优化农村支付结算环境。三是大力推进强村固基工程。为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市财政出资2000万元,设立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委托弘泽担保公司运作经营和日常管理,重点扶持的涉农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领办的二、三级项目和集体领办的合作社等。截止目前累计为21家单位提供6200万元农发基金项目贷款担保。四是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

2、提供金融支持助力返乡创业。返乡创业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小额担保个人贷款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个人贷款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第一年全部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为最高3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享受基准利率50%的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近年来,市人社局积极探讨降低反担保门槛,采取抵押、质押等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措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累计投入规模2.2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4.7亿元,其中2017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亿元。累计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65.48万元,其中2017年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38.2万元。

3、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第二个五年规划,采取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四单式培训模式,根据返乡创业人员的个性化需求,可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到所在地,自愿选择报名,实现培训信息和培训需求的无缝对接,即可到指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

4、开展各项创业服务活动扶持创业。开展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每年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岗位近3万个。举办泰山创客训练营”12期,参训营员764人。举办五届泰安市创业大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工创业积极性。为拓宽农民工就业创业市场信息渠道,2017年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了信息化升级改造,打造了省、市、县、乡(街道)、社区(村)五级就业创业信息共享联通平台,使农民工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全省就业创业信息,在全省联网的公共就业网站上直接与全省用人企业对接就业岗位和创业项目。

5、积极搭建创业孵化扶持平台。制定印发了《泰安市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办法》,从2014年开始,全市每年评估认定6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每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每年评估认定2-3家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每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截止目前,市级创业示范平台认定32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园区;评估认定36个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90个创业型社区,并分别发放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各创业示范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通过扶持引导、场地租赁等方式,把一揽子优惠政策和服务集约运营,创业者创业实践一步到位。

二、下步工作打算

支持返乡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政策优势,出台政策文件,在信息、资金、场地、税费减免等方面扶持予以明确。下一步,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扶持在外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调动返乡创业激情。一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让我市的创业政策家喻户晓,让广大创业者充分享受到创业政策红利;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元化媒体大力宣传创业精神和返乡创业的成功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意愿,做好返乡创业的扶志工作。

2、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在市县乡各级分别建立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整合扶持政策,积极帮助返乡创业人员解决在创业场地、房屋租赁、融资渠道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必要配套设施,搭建创业发展平台,打造鼓励创业创新良好环境,把政府的创业政策落实到位,以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返乡创业人员自主创业。

3、降低创业资金使用门槛,鼓励返乡创业。2018327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10822号),文件放宽了贷款申请人条件,降低了反担保门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早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省里正在拟定我省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待省政策出台后尽快出台适合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关于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在制定扶持政策时,根据创业人员的实际状况,去除影响政策实行的前提条件,让政策真正的发挥实效作用。如新创办的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去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件,考虑依照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来发放不同数额的创业补贴,我们将积极与上级和财政部门沟通联系,降低资金使用门槛。

4、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提升农民工创业能力。积极引导、鼓励返乡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建立创业培训、实训、孵化、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创业培训机制,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创业培训师资、场所等软硬件设施,切实提高农民工创业能力,做好农民工创业扶智工作。

5、加大创业推进力度,助推农民工成功创业。开展创业基地、创业型乡镇(街道)、四型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工作的检查督促。通过每年组织全市创业大赛、创客训练营等活动培树创业成功典型,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同时扩大创业指导专家团队规模,建立创业项目库,提供创业项目指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等服务,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方位人社创业服务。

6、加大活动开展力度,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贴近式服务。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就业创业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就业创业直通车下基层活动,积极上门入户进行创业政策宣传、创业项目推荐、孵化平台推介等服务,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贴近式、精细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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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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