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就业准入 考证真的无用了吗?
发布日期:2019-04-01 16:14 浏览次数:

自2015年11月12日起,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6号令规定了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这次废止意味着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

我国从1994年开始建立并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在提升劳动者技能、优化人才结构和维护就业秩序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变化,原本规定的90个职业工种中,一些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情况,因此,对于就业准入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认定,将其交由市场去认可,这也是新一届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否意味着考证无用呢?事实并非如此。6号令作废只是取消这90个职业的就业准入,并不是今后不再鉴定考试,从业者可根据自身需要报名参加考试,或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以提高技能资格认证。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表示取消就业准入并不意味着取消职业资格,而是将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到水平评价类资格,更好的发挥市场的评价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社会需要选拔技能人才的标准,不论是国家、企业还是个人都会支持,国家需要筛选高技能人才来加以培养,企业需要员工不断提高自身水平符合发展的需要,个人也需要知识更新提升技能来和竞争者实现区分,这正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存在的意义。

尽管不再需要持证上岗,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企业仍要求员工有一定的技能水平,而职业资格证书恰恰起到了一定的考量作用。例如首席技师的评选范围一般为职业技能水平较高的技师或者高级技师,只有通过人才培养梯次递进,才能最后取得较高的职业技能认可。因此,取消就业准入并不代表“考证无用”,职业技能鉴定作为评价技能人才的核心机制,在提升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梯次递进和促进就业等方面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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