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效身份证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5 17:1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让“优质、高效、安全、满意”的人社服务理念落地落实,泰安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即知即行、立办立改,多措并举提高人事考试服务质效。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经研究,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社会保障卡可作为报名和进入考场的有效身份证件。

这一举措将为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带来更多便利,让社会保障卡成为考生身边的便民卡、贴心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卡在人事考试领域的应用范围,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考试服务。报考人员可及时关注市人社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按公告通知规定持相应证件参加考试。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