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12-30 17:22 浏览次数:


一、贷款范围及基本条件

1.个人:符合借款范围的14类人员(见附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放款前,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小微企业: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不含视同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含达到条件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符合企业借款范围的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1.个人: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3次。对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最高60万元贷款。

2.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不超过3次。

三、贷款利率及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具体标准为不超过LPR+50BP。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 ,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四、资格审核及申请办理

符合相关条件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按照“提出申请由人社部门资格审核、担保机构反担保调查、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款”的流程进行办理。

第一步,提出申请由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申请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窗口现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市直: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劳动就业办公室402室,电话:0538-6718069;泰山区:迎春路18号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538-8337167;岱岳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电话:0538-8568782)

2.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进行申请,提交相关信息材料;登录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系统(http://117.73.253.202:8089/czxd/)进行申请,提交相关信息材料;

3.邮箱材料初审。个人或企业可将相关信息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版,发至邮箱进行材料初审,工作人员会及时反馈审核情况。(市直:tasjyb@ta.shandong.cn泰山区:tsqcydk@ta.shandong.cn岱岳区:dyqjybcyzdk@ta.shandong.cn

个人申请所需的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2.符合条件人员类别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以上材料的第1、2、3项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第4项在核实材料时现场填写。

小微企业申请所需材料:1.法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类别证明;4. 企业与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5. 职工花名册(需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学历、是否已婚、是否新招用等信息,其中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需注明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 6. 财务报表(上一年度和近三个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7.《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续贷资格认定表》)。以上材料第1、2、3、4项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第5、6、7项及1、2、3、4项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第7项可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后填写,企业法人签字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需出具企业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书

▲第二步,资格审核通过后,到担保机构进行反担保。

资格审核通过后,市直和岱岳区“泰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进行反担保,泰山区可选择“泰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或“山东盛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反担保。

1.泰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38-5361976、5361975、5361991,地址:泰安市创业大街45号。 

2.山东盛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8264816166,地址:泰山区迎春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盛鼎担保窗口

▲第三步,担保机构反担保后,到其经办合作银行审核放款。

四、资格审查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及温馨提示

1.同一法人不能在同一贷款期限内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2.个人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失业金待遇领取等政府帮扶政策期间,不能同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3.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后,未进行就业登记的个人,应及时进行就业登记。

4.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手续要规范完整,招用前核实相关信息(如:学历、办理失业登记等情况),招用后应及时做就业登记。

2021年1月   

附件: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的人员

主要为14类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注:财金〔2020〕21号文件,新纳入符合贷款条件的6类人员(一是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四是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五是依托平台就业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六是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自2020年4月17日纳入支持范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创业并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城镇常住人员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时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统无法查询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是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不含政策性安置就业或已被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招录用的退伍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是指刑期执行完毕或假释考验期满的服刑人员。

5.高校在校生:是指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就读的在校学生。

6.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

7.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是指按照相关文件明确的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

8.返乡创业农民工:是指身份证居住地为本市乡镇及乡镇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地,有在外务工经历,目前正在本辖区内的创业人员。

9.网络商户:是指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且稳定经营、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指纳入国家、省、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贫困人口(含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11.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是指居住地在乡镇及乡镇以下并在当地创业的人员。

12.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带着科研项目或成果,在当地为吸纳就业、带动致富而创办企业的创业人员。

13.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是指年龄在20岁到45岁之间的来鲁创业的人员。

14.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续贷资格认定表》.docx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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