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市人社局网站(网址:http://rsj.taian.gov.cn)获取《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tarsjjycjk@ta.shandong.cn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0538-6991256(传真)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地址:市政大楼A区5035房间,邮编:271000
公开征集时间: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4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4日,通过市人社局网站、传真、信函等形式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