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降社保稳就业 助力企业共抗疫情
发布日期:2020-03-06 09:52 浏览次数:
泰山景区:降社保稳就业 助力企业共抗疫情


面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局面,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全面落实各项社保降费缓缴和稳定就业政策,努力为辖区企业减负加油,助力企业共抗疫情。

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免征5个月三项社会保险。自2020年2月起,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影响。

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单位部分缴费率。2020年3月1日至年底,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标准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享受该政策。

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含职工医疗)的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其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放宽到20%。

吸纳就业、技能培训有补贴。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企业,每人每天给予200元一次性用工补贴。2月10日起一个月内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新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参加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10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

设立人社服务专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专员服务“指挥部”,企业人力资源部长(劳资科长)为“企业人社服务专员”,各级人社干部为 “人社服务专员”,企业用工需求、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劳动关系问题及时提报给人社专员,人社部门全力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各类问题。

供稿: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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