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9 10:48 浏览次数:


市属各用人单位、职工: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经研究确定,从4月10日起开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0年4月10日---2020年5月10日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近亲属按照《泰安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须知》(http://rsj.taian.gov.cn/art/2019/6/18/art_47932_6569760.html)要求进行申报。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送申报材料的,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上传方式进行申请,要求上传材料完整清晰(其中病例材料依次按时间顺序上传),纸质材料备存上交。

三、由于疫情原因,开展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将会造成大量人员聚集存在一定风险。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目前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暂停,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间相应顺延,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及邮箱:

人社业务统一咨询电话:0538-12333

 直:6993919;电子邮箱:rsjjdb@ta.shandong.cn

泰山区:8330952;电子邮箱:tsqgsrd@163.com

岱岳区:8562172;电子邮箱:tasdyqylgsk@163.com

新泰市:7239679;电子邮箱:xtgsrd@163.com      

肥城市:3283619;电子邮箱:fcrsgsk@163.com

宁阳县:5611234;电子邮箱:ldjc666@163.com       

东平县:2855803; 电子邮箱:dprsjsbk@ta.shandong.cn 

 

 

 

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