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部、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7号),充分鼓励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开拓创业服务资源,更好地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定的省、市、县创业孵化基地(名单见附件1);
(二)为载体内的创业实体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技术咨询、培训和交流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
(三)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租赁场地;
(四)创业孵化基地成功孵化2020年应届毕业生创业实体(孵化成功是指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现仍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创业实体,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
二、补贴期限和标准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其为入驻2020年应届毕业生孵化成功项目减免租金总额的100%给予补贴,每个创业孵化基地最高30万元。补贴期限自应届毕业生孵化成功项目入驻基地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申请材料
(一)《泰安市创业孵化基地租赁补贴审核表》(附件2)和《泰安市创业孵化基地租赁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3);
(二)创业孵化基地与应届毕业生创业实体签订的创业孵化服务协议复印件;创业孵化项目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中,创业孵化项目注册地址须与创业孵化基地地址一致);
(三)入驻应届毕业生孵化成功项目负责人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创业孵化企业缴纳社保缴费、就业登记或涉税证明等情况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合格后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四)市财政局审定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县市区,由所在县市区拨付至创业孵化基地银行基本账户。
五、资金来源
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六、申报时间
该项补贴于每季度末统一集中办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创业孵化基地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次月15日前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初审,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3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财政局审定并完成资金拨付。请各县市区于次月15日前一并向市局报送创业孵化基地租赁补贴资金拨付申请(具体内容包括申请创业孵化基地个数、金额、有关情况等内容),加盖公章报送扫描版。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做好创业孵化基地的备案登记管理,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租赁补贴申领工作的核查力度;各申请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申领补贴,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追回补贴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泰安市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2.《泰安市创业孵化基地租赁补贴审核表》
3.《泰安市创业孵化基地租赁补贴申请花名册》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附件1
泰安市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泰山创业工场
泰山科技创业孵化基地
泰安市梦想谷电子商务产业园
泰安市泰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影响力创业孵化基地
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新泰启迪之星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泰山分园
东平电子商务产业园
泰安市路通恒邦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泰安双创大厦孵化器)
泰安中泰金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市中兴时代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2
泰安市创业孵化基地租赁补贴审核表
申请单位情况 | 申请单位 名称 | 法人(负责人) 姓名 |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
减免期限(月) | 减免应届毕业生 创业实体数(个) | |||
减免面积(㎡) | 申请补贴金额 (万元) | |||
申请单位 银行开户全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申请单位声明: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属真实。 (申请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申领补贴,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追回补贴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县(市、区) 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公章) | ||
市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公章) |
附件3
泰安市创业孵化基地租赁补贴申请花名册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
序号 | 孵化成功应届毕业生创业 实体名称 | 法人(负责人) 姓名 | 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 起止时间 | 减免租金 起止时间 | 减免租金面积 (㎡) | 减免租金金额 (万元)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