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02 17:07 浏览次数: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千家万户的生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局势保持了总体稳定。2021年7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鲁人社发〔2021〕14号),简要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工作情况,分析面临的机遇挑战,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同时要求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相应的规划。

二、《规划》出台的依据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鲁人社发〔2021〕1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规划的政策措施。

三、《规划》出台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规划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4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学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日前正式印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

四、《规划》出台的意义

《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就业工作成就,系统阐明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未来五年全市促进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总体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发展基础和总体要求,简要总结“十三五”工作情况,分析面临的机遇挑战,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5大发展目标和7项量化指标。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从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强化创业带动作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劳动就业环境、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等7个方面提出55项任务措施,同时设置11个专栏对重点项目和重大计划进行了安排。一是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围绕实施政策联动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扶持行业发展稳岗扩岗拓展就业渠道、培育接续有力推动新模式新业态拉动就业、推动协调发展提高重点地区就业承载力等4个方面提出11项任务措施,设置“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支持保障计划”专栏。二是强化创业带动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围绕强化创业引领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激发创业活力、坚持多措并举打造创业服务体系等3个方面提出9项任务措施,设置“‘创业泰山’建设”专栏。三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强就业保障能力。围绕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聚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聚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聚焦其他群体就业工作等4个方面提出12项任务措施,设置“高校毕业生留鲁来鲁就业创业推进行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等3个专栏。四是推进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更加充分就业。围绕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等2个方面提出6项任务措施,设置“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3个专栏。五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缓解结构就业矛盾。围绕强化人才培养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强化技能提升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等2个方面提出5项任务措施,设置“‘技能兴泰’行动”专栏。六是优化劳动就业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坚持全面提升改善劳动者就业环境、健全保障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2个方面提出7项任务措施,设置“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专栏。七是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妥善应对潜在影响。围绕加强就业监测完善失业风险预警机制、落实保障制度全面强化失业风险管理等2个方面提出5项任务措施。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策落实、强化资金保障、开展督导考核等4个方面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六、《规划》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首位,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健全市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推动解决就业领域重大问题、风险隐患,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落实。

(二)狠抓政策落实。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抓好就业创业政策完善落实,在配套政策的后续完善上,在政策落实的广度和深度上持续发力。加强政策衔接,优化政策供给,依托大数据比对主动识别政策对象,精准推送政策信息,持续开展“政策找人”,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扩就业,全力释放政策红利。

(三)强化资金保障。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各类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优化适用范围和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突出结果导向。扩大就业领域社会资本进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四)开展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适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注重正向激励作用,加大对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的表扬激励,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对不履职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约谈问责。


(解读人:泰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永斌)


相关文件:http://rsj.taian.gov.cn/art/2021/11/2/art_167461_10291801.html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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