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0 17:1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

现将《泰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周立柱                 联系电话:6991739

电子邮箱:tasldjybgspxk@ta.shandong.cn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关于印发《泰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人社字〔2021〕12号.pdf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2号)要求,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9〕59号)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总体要求,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切实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促进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以及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2021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7万人次以上,年底前力争实现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紧扣人才强市建设之急需,以提高培训层次为重点,把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作为质量年的首要任务,持续打造具有泰安特色的“金蓝领”培训项目品牌,进一步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规模,动态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加强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各类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依托企业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和项目制培训。

(二)组织开展“互查互看找问题、互比互学促提升”活动。为加强各县市区间工作交流,采用交叉互查的方式,由市人社局牵头,抽调各县(市、区)、功能区熟悉职业培训工作业务的同志,开展专账资金使用互查。检查组在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至少不少于3个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次,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主要围绕开班审核备案、中期督导、视频监控、结业考核、网上公示、资金申请等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互查互比的情况,聚焦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三)重点打造“企业职工培训与自主评价融合推进”服务品牌。坚持“谁用人、谁评价、谁负责”,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年内计划新增规模以上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50家,围绕全市“十强产业”、当地重点产业,培训企业职工3万人以上,将企业职工培训与自主评价工作打造成为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品牌,推动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合理调整职业培训学时设置及补贴标准。广泛征求广大劳动者、职业培训机构、企业以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充分发挥培训补贴对职业技能培训健康发展的调剂引导作用,对部分职业(工种)培训的培训学时设置、补贴标准适当调整。5月1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地职业培训学时及补贴标准调整的建议。市里将汇总分析后,适时召集相关部门、机构及行业专家予以研究论证,确定调整意见并予以公布。

(五)探索开展项目制培训。突出“促进就业”和“提升技能”两个目标,面向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十强产业”企业,组织开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境内外培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建成“五个名地”(科创名地、产业高地、文旅胜地、康养福地、生态绿地),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着眼就业重点群体开展“特色技能”培训、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创业扶持培训,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创业。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劳动者需求开发特色培训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9月底前各县(市、区)、功能区至少组织5类项目制培训。各县(市、区)、功能要于5月10日前汇总报送《项目制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六)实施大众创业培训计划。落实“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劳动者开展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强化创业培训讲师培训,注重对培训结果的跟踪问效,不断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将确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补贴性创业培训范围,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年度创业培训规模。

(七)大力开展“互联网+职业培训”工作。紧密结合劳动者需求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向广大劳动者、企业、培训机构推介选用泰安双创平台“泰山集结号”、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遴选的培训平台,满足劳动者多样化培训需求。加强线上培训规范管理,推广使用人脸识别、课间打卡等实名制管理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线上培训过程监管,实现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根据培训职业(工种)特点,合理确定线上、线下培训时长,线上培训原则上不超过培训总学时的40%。鼓励支持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与优质线上平台合作,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培训。

(八)强化专账资金管理使用规范。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管理使用,各县(市、区)、功能区在申请专账资金前,要对培训的过程真实性进行专项审核,对领取补贴的机构、学员和补贴金额要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确保申请资金符合技能培训实际,并严格按照申请明细进行实际支出。向市申请专账资金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报告(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三方机构专项审核报告和网站公示截图等材料。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切实压实专账资金管理使用责任,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实名制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经得起各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风险防控和排查,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市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聚焦目标,创新思维,进一步扩展培训内容,提升培训层次。认真执行职业技能标准,强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实操技能训练,合理延长培训时长,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

(二)强化服务,深挖潜力激发活力。各市要强化就业导向,紧密结合需求变化,加强部门合作,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多元性和针对性。强化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落实,结合月度跟踪,做好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培训后跟踪服务。紧跟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性,强化政策专业专项解读。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将技工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评估重要内容。 

(三)严格监管,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强化培训及鉴定评价过程的信息化监管,确保培训资金安全。对管理不规范、培训缺斤少两、鉴定考核把关不严的机构,实行目录清单退出制度,维护良性健康职业技能培训环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强化问效机制,对质量年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总结,切实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促进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附:项目制培训情况统计表

附件

项目制培训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

培训项目名称

群体范围

培训人数

组织时间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注:“组织时间”栏填写实际开展时间或计划开展时间。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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