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与“薪”愿,重温工资支付条例,筑牢权益堡垒
发布日期:2021-05-08 09:37 浏览次数:


每一名劳动者,都有自己的“薪”与“薪”愿,农民工朋友们你们的坚实后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颁布实施一周年,这部法律的出台为保障农民工权益补上了最重要的短板,为根治欠薪这个顽疾开出灵丹妙药,更为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武器,让广大农民工朋友们体面的劳动、有尊严的生活、共享小康社会成果的愿景得以实现

关于条例的内容还记得多少?

今天我们准备了10道题来考考大家

法律记心中!学会签订劳动合同,学会走实名制考勤通道进入工地……一点一点,堆砌自己的权益堡垒。

愿你们,权益有保障,工作有力量,生活有希望!

 

1、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    的权利。

A.报酬      B.工资     C.工资报酬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    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A.书面      B.口头     C.书面或口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3、农民工工资应当以    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A.货币      B.实物      C. 有价证券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    年。

A.1年      B.3年       C.5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由    依法清偿。

A.用人单位  B.施工单位  C.出资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

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6、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    年。

A.1年      B.2年       C.3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7.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    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A.已支付的工程款B.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款 C.未结清的工程款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8.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    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A.建设单位  B. 施工总承包单位    C.分包单位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9. 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   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A.养老保险卡  B.医疗保险卡    C.社会保障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移送    审查并作出决定。

A.司法机关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发生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清偿责任主体及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等情形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

来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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