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的公示(20210701)
发布日期:2021-07-01 11:09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泰财金〔2020〕23号)、《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 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字〔2020〕23 号)中有关创业贷款政策规定,2021年6月份第批,经小微企业申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共有1家企业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从2021年71日至77日共5个工作日,如企业与公示情况不符,可拨打举报电话:6718069。

 

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条件小微企业名单((20210701)).docx

   

 

 

                              2021年71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