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高层次人才服务培训讲稿(最终稿)
发布日期:2021-09-30 17:52 浏览次数:

出入境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细解

(泰安市出入境管理支队)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制订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方案,主要包括服务内容及流程、服务要求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流程

(一)出入境和居留。

1.签证类。

(1)换发人才(R字)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对持其他签证入境的外籍人才,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可为其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入境人才(R字)签证。

(责任科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申办口岸签证和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办理口岸签证入境。以上人员和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要的外国人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入境后凭邀请单位的证明函件等材料,可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

(3)申请换发F字签证。对符合《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人员,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相关规定的,可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2)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签证证件手续和材料不完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3)审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通过信息系统核查,通过面谈、电话询间、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审核确认申请人为外国国籍。

(4)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签发相应类别签证。

2.居留类

持Z字签证入境者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投资者等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者按照《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外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投资者,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相关规定的,可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2)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签证证件手续和材料不完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3)审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通过信息系统核查,通过面谈、电话询间、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审核确认申请人为外国国籍。

(4)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签发相应类别居留证件。

(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市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受理、审查和决定。受理机关受理后,开展调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审核机关收到材料后开展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受理、审核机关代国家移民管理局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对申请换发和补发证件的,受理机关完成调查工作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审核机关,审核机关完成审核工作后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制证。

二、服务要求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工作专班,支队长负总责,政委为服务事项专职负责人,指定专门外籍民警为服务专员,统筹做好任务分解、政策落实,项目化推进实施工作。

二是强化沟通协作。加强与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局、科技局、外国专家局、教育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的相关信息及动态情况,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增强服务效能。

三是全链条高效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专门窗口,设立24小时服务专线,提供预约、延时、上门,及“一站式”便捷服务。对各类高层次人才实行证件代办、简化手续、期限(次数)放宽等快捷服务。

四是优化办理时限。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办理居留证件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办理签证或延期的,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特别紧急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永久居留申请,优先受理上报,在受理申请50日内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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