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落户绿色通道服务培训稿(最终稿)
发布日期:2021-09-30 17:52 浏览次数:

高层次人才落户绿色通道服务

培训稿

市公安局


一、高层次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基本情况

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助推新泰安建设的十条措施》(泰发〔2018〕14号)《泰安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泰人才字〔2018〕3号)要求,制定出台了《泰安市高层次人才落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泰人才办字〔2018〕)。为方便高层次人才申请落户,市公安局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总要求,将受理机关设定在各县级公安机关户政服务大厅,由县级公安机关统一受理、审核。经核准的,再转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同时,在市局治安支队设立人才服务咨询专窗1个,在各县级公安机关户政服务大厅设立“人才服务专窗”8个,安排人才服务专员8人,开通绿色通道,完善业务台帐,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贴心办”,为高层次人才落户提供便捷化、规范化、亲情化服务。材料齐全的,及时办结,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为规范业务办理,市公安局将高层次人才落户作为专门一项业务,纳入泰安户政“1+6”服务管理工作中,明确受理机关、办理流程、受理材料、办理时限,并完善工作台帐,规范业务办理。同时,协调市局民生警务平台,将高层次人才落户政策通过网上办事栏目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高层次人才落户具体办理相关要求

(一)申请条件:符合泰安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并取得“山东惠才卡”或“泰山人才金卡”的引进人才。

(二)受理材料:

1.引进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内高层次人才及国(境)外留学高层次人才申请落户所需材料:

①“山东惠才卡”或“泰山人才金卡”;

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③申请人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④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⑤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⑥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迁入证明。

2.引进的回国华侨高层次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①“山东惠才卡”或“泰山人才金卡”;

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③华侨回国定居证;

④申请人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⑤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⑥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迁入证明。

3.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① “山东惠才卡”或“泰山人才金卡”;

②公安部批准入籍或者恢复国籍的证明;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④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⑤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迁入证明。

4.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或期满出站(基地)后留泰(来泰)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①“山东惠才卡”或“泰山人才金卡”;

②省级以上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进站(基地)介绍信;

③期满留(来)泰工作的,需提供入职工作证明。

(三)办理地点: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服务大厅

(四)办理机构: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

(五)办理时限:入籍、回国定居及省内迁移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省外迁移的,3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迁证》。

(六)办理流程:由拟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核准后转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结。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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