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6-10 11:58 浏览次数:

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报告

【概况】2021年,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保持市直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社会事业类第一名,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表扬为“新闻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联合表彰为“数字山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泰安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泰安12333电话咨询服务质量抽查列全省第一名。“深入推进社保业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数聚赋能服务民生泰安市推行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一卡通”两个案例入选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惠民”领域优秀案例。

【流程再造攻坚】对照“社保经办领域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清单”,推进社保经办领域“适老化”服务提升,增设老年人服务专窗,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柜员窗口优先为老年人叫号办理业务。泰安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同步申领试点地区。落实告知承诺制,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肥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宁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为全省人社领域告知承诺制试点单位。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重点环节,推进“双全双百”工程,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岱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为政务服务“双全双百”试点单位。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6月底,实现10个关联服务事项打包办理,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90%,10个以上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30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50项业务实现“全省通办”。

【工作机制创新】强化政企直通、校企互惠、产教融合,形成激活校企“双主体”,打通教育链、人才链、融合链、产业链“四链条”的技能人才“主”“链”融合倍增模式,全市开展校企合作项目346项,为企业培养储备人才过万人。开展“人社服务基层建设年”活动,将51项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办理。央视《新闻直播间》2次、《山东新闻联播》2次报道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经验。

就业创业

【概况】全市新增就业4.9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85%。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57亿元,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185.3万元。打造的《以“泰山集结号”破解招工难就业难》微改革微创新案例,被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发文推广。

【构建政策体系】印发《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泰人社发〔2021〕26号),推动全市促进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泰政字〔2021〕63号),从完善保障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14条落实措施。以泰安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关于印发泰安市“创业泰山·乐业泰安”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实施5项行动,全面落实15项措施。印发《关于印发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20项就业工作安排和18项农民工工作部署。印发《泰安市市级就业风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级就业风险储备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障企业用工】印发《关于建立“1234”工作机制开展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泰安学子、因疫情滞留泰安的海外留学人员等群体,开展“稳岗留工”专项服务行动。搭建抖音招聘平台,上线“就业泰安”官方抖音号。开展泰安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企用工专项行动,广泛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用工对接,结合春风行动、百日攻坚招聘计划等活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进行现场对接,帮助解决企业缺工问题。强化就业见习,全市共设立368家就业见习基地,全年共提供2328个见习岗位,组织1708人参加就业见习,发放就业见习补贴740.44万元。

【创业带动就业】“泰山智慧谷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获得省级扶持资金2000万元。印发《泰安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规范就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调整担保贷款业务办理范围以及市级担保资金存放办法,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运行流程。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人社所,缩短资格认定的时间。对评选出的第二届“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每人给予两万元奖励。

【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全力推进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68名。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持续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就业人员、脱贫人员以及低收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印发《泰安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险补贴实施细则》,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金额高于100元的按照100元的标准执行。

【人力资源服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企用工专项行动,6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132家企业解决用工1253人。印发《关于印发泰安市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抽调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72名业务骨干,成立9个联合执法检查组,针对各类劳务中介乱象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共查处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10件,下达整改指令书10份,取缔3家“黑中介”。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对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共培训各类人员2552人。

【提升职业技能】印发《泰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泰安市项目制培训管理实施办法》,探索开展项目制培训,强化“特色技能”培训、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创业扶持培训,全市完成补贴性培训10.91万人次,使用专账资金1.38亿元。

【巩固脱贫攻坚】出台《关于印发泰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梳理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清单》,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印发《关于印发<泰安市乡村振兴劳务基地认定和一次性奖补资金申领办法>的通知》(泰就人〔2021〕3号),认定14家乡村振兴劳务基地,共吸纳脱贫享受政策人员192人。贯彻中央东西部劳务协作决策部署,抓好泰安市与重庆市巫溪县的劳务协作工作,两次赴巫溪县开展劳务协作对接活动,在巫溪县举办2021年“泰安市巫溪县”东西部劳务协作大型招聘会,提供22家企业1500余个岗位。提高来泰巫溪籍务工人员在职业介绍补贴、一次性稳岗就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方面政策标准,鼓励巫溪籍脱贫人员来鲁就业。帮助巫溪县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497人,其中脱贫人员就业357人,来鲁就业脱贫人员63人。《山东新闻联播》以“泰安:精准施策 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限衔接”为题报道经验做法。

社会保险

【概况】全市收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128.99亿元,其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151.63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97.33亿元;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74.17万人,收缴居民养老保险费24.58亿元;参加失业保险69.93万人,收缴失业保险费3.29亿元;参加工伤保险90.31万人,收缴工伤保险费3.8亿元。全市发放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金158.95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3.99亿元,34.41万名离退休人员受益;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9.63亿元,96.94万名退休居民受益;失业保险金支出0.91亿元;工伤保险支出4.42亿元。贯彻落实降低企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共惠及企业2.19万户,职工48.84万人,为企业减负4.34亿元;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共惠及企业2.32万户,职工60.90万人,为企业减负1.55亿元。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全市共为2464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3263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共为3846家单位返还稳岗补贴3615.15万元,稳定就业岗位27.33万个。

【养老保险】为全市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50元。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举办“点对点送政策  一对一解难题 泰安人社精准服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专场、群众专场新闻发布会,录制发布社保类情景剧9个,发布政策解读类小视频17个。针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开展4次集中会审。开展企业职工档案预审工作,实现市直劳动代理人员提前一年退休资格预审。开展退休证照电子化工作,《泰安市推行电子“退休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被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推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评价工作获得全省综合评价二等次,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0万元经费奖励。

【工伤保险】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优化工伤认定服务,实现工伤认定网上申报功能。全市1259个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全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保持100%。印发《泰安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部署“十四五”期间工伤预防工作。

【失业保险】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费率1%的政策,其中单位费率为0.7%,个人费率为0.3%,2021年4月30日政策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除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稳岗返还外,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纳入稳岗返还政策范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限最长为6个月。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557元调整为1710元,提高153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395元调整为1530元,提高135元。

【公共社保服务】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升级建设准备工作,开展人员培训及数据整理。514万人申领社会保障卡,306万人签发电子社保卡,“一卡通”平台基本框架建设继续完善,利用社保卡发放57项惠民惠农补贴2.6亿元。12345接转事项3258件,群众满意率为97.7%,合理诉求满意率、回复群众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12333共接听电话165592个,综合接通率由去年同期的93.73%提升到96.18%。全面开展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扎实打造以“提速办、无感办、简便办、满意办、督促办”为特色的“我来办”线上服务品牌。线下打造“我来办”窗口,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我来办”专窗,为群众提供厅外业务“帮代办”、科室业务“协调办”、审批业务“催快办”、网上业务“陪同办”服务。与各社保卡合作银行深入梳理业务流程,在线上激活、查询、挂失等功能的基础上,全面开通线上社保卡申领、补换、注销,实现不见面制卡邮寄到手中。针对全市新生儿群体开展集中制卡工作,共批量制卡7.2万张。全市日常补换卡和新制卡共计3.76万张,其中为群众邮寄制卡3570张。在各银行全面推广即时跨行换卡工作,即时制卡网点达到194个。开发上线就业社保合并办理和企业社保就业劳动关系一件事综合服务暨“三口合一”服务平台。推进实现人社数据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和全国人社服务“一网通办”,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四个一”要求,实现业务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和反馈。

【劳动能力鉴定】落实“管办分离”的工作制度,探索形成“四联、三查、两审、一定”的工作机制,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优化鉴定流程,完善《劳动能力鉴定操作手册》,优化细化《劳动能力现场鉴定明白纸》。提升劳动能力鉴定队伍素质,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培训,在全市劳动能力鉴定领域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领域全面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年共组织劳动能力鉴定6批次,其中工伤鉴定4批1436人、病退鉴定2批654人。

【社保基金监管】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完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的职责任务。制定《关于建立泰安市人社系统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讨常态化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明确界定各类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行为、各部门职责分工、社会保险待遇违规领取行为查处工作管辖范围、查处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常态化工作方法,印发《关于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制定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排查现场检查指引。

工资收入分配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将泰安市农科院、市特检院等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部分纳入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完成2021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核定298个市属事业单位年绩效工资总量,共计8.89亿元。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情况进行清查,测算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分配方案。持续做好“吃空饷”防治工作。完成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

【完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加强对企业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研,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办法培训。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调查2019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2020年度市管(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薪酬基数。建立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21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发布237个分职业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自2021年10月1日起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执行1900元/月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执行1700元/月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劳动关系

【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人社营商环境攻坚专班,建立内部集中办公、部门定期会商、市县协同配合三大保障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和指标会审制度,细化优化营商环境“2+1+8”工作任务分配图,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2021年全市人社系统政策专场宣讲及营商环境督导活动方案》,设立劳务派遣、新业态、新建企业、小微企业、人才等5大专场,进行政策宣讲及营商环境督导。依托进企业、各类培训班等载体,开展点对点、面对面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发放政策宣传手册、政策包、宣传单等材料。

【和谐劳动关系】下发《关于印发<泰安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人社字〔2020〕52号)和《关于印发<泰安市实施“1+5”专项行动推进“和谐同行·安如泰山”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和谐同行·安如泰山”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年活动。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关系风险排查行动,重点对企业裁减人员、劳务派遣用工、工时、休息休假、新业态企业用工等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乃至系统性区域性劳动关系风险的矛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实地走访调研滴滴、饿了么、顺丰、EMS等50家新业态企业(平台)及分支机构,形成《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探索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确定岱银集团为全市首家电子劳动合同应用试点。联合全市16个部门,从资金财税、项目申报、仲裁监察、评先评优等方面出台19项激励措施,给予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联合激励。将企业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防暑降温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印制《劳动争议预防及用工风险防控提示手册》,整理企业用工易发多发风险点56条,发布七期《劳动用工风险提示》。制定《泰安市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确定泰山区财源街道调解中心等10家基层调解组织为全市标准化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按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规范》全面规范要素式办案,“要素式”方式处理案件1234件。全市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62件,当期结案1560件,结案案件涉案金额4475.70万元,仲裁结案率99.68%,调解成功率78.88%。全市共立案受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300件,涉及农民工834人,审结案件涉案金额948.10万元,其中通过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处理案件106件,涉及农民工554人,审结案件涉案金额334.97万元。

【劳动监察】深度应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在建项目实名制实现全覆盖,实名制录入农民工20万余人,实名制项目1030个。在建项目全部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代发工资,累计发放84.3万人次46.1亿元农民工工资。全市累计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0785件,其中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案件1863件,劳动保障监察子系统案件303件,12345交办案件2514件,问政转办单412件,网友留言、网信办转办舆情89件,其他方式受理案件5604件。全年累计检查用人单位2989家,为741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9209万元。开展进工地普法、法律援助等活动42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万余份,受惠农民工达10万余人次。泰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表扬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

人事人才

【补贴政策落实】建立“泰安市人才金政服务平台”,将全市大学生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等多项补贴纳入线上平台发放,推行“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服务模式。全市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2538人通过平台申领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业企业人才津贴2095.8万元。为7名博士后发放补贴27万元,为1200名技师、高级技师发放职业资格培训补助328万元。

【人才招引】落实省委“万名博士、十万硕士、百万大学生”创业齐鲁计划,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引才活动。组织600余家企业分别参加“才入泰安”线上高校行活动、“逐梦新时代 就业选泰安”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线上招聘会、“就选山东 才入泰安”网络招聘会泰安专场活动、中研博英才“西部十校2021届未就业研究生、本科生暨2022届实习生公益空中视频招聘会”、“海聚山东 智汇泰安”带岗直播活动,线下组织开展“泰安—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参加“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全年引进专科以上各类人才3.1万人,其中硕博士1800余人、海外留学人才130余人。

【高层次人才】全市各博士后工作站(基地)共招收博士后22人,1家单位获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个项目获批2021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全年为18人发放“山东惠才卡”,为75人发放“泰山人才金卡”,为251人发放“高层次人才证书”。山东碧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肥城经济开发区2家单位被评为山东省专家服务基地,泰安市泰山乡村振兴学院、山东新泰惠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家单位被评为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

【职称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将中小学教师等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市教育局等部门,将律师和公证员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泰安市律师协会和泰安市公证协会,全年评审通过副高级职称5622人、正高级职称128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8.3万余人参加公需科目培训、4万余人参加专业科目培训。

【技能人才】积极推进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2287人。举办第18届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共设养老护理员等共47个比赛,2000余人参赛。在肥城市举办第三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开设电商直播、桃木雕刻等5项赛事。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新增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65家,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达到118家,24113名职工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山东岱银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批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获得20万元省级补贴、5万元市级补贴资金。18名高技能人才被评为市首席技师,6家企业被评为市技师工作站,泰安技师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山东泰山技师学院汽车维修专业被评为市技工院校名优专业。实施“金蓝领”培训项目,1564名高技能人才参加培训。做好技工院校校园检查督导工作。

【人事代理】为464名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为15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为2人办理报到证遗失办理手续。完成2.06万份档案电子档案影像化工作。全年新增人事档案778份,转出752份,累计代管人事档案21987份;代理单位849家,新增42家。为19人办理退休手续,出具各类证明材料800余份,查借阅档案1317人次;为事改企单位调整工资200余人次;为代理人员申报职称94人,其中初级18人、中级44人、高级32人。接转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58人次,其中转入1人,转出57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泰安市直及功能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8人。实施事业单位“海纳英才”、“广纳英才”、青年人才优选等招聘工作,全市各类事业单位共引进留学生87名,博士研究生6名,硕士研究生634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共批复备案54个部门213个事业单位,批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16646人,有3170人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人事考试】全年完成各类考试报名27项,报名人数5.4万余人;组织实施考试18项,参考人员6万余人,累计动用考点50余个,考场2000余个,试卷保密封闭19次70余天。推广纸质版证书“电子化”。标准化考点拓建升级,已具备8所省级标准化考点、400余个标准化考场。

【表彰奖励】表彰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表彰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99名。开展泰汶盐化“5·25”火灾处置有功人员及时奖励工作,给予表现突出的2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9名同志记三等功奖励。开展危化品事故处置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及时奖励工作,给予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奖励,5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24名同志记三等功奖励。完成33个省级以上表彰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累计推荐88个先进集体、149名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其中,6名受表彰同志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28名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每人发放1000元春节慰问金。推荐1名同志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的第三期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者休假疗养活动,推荐2名同志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的先进模范人物休假疗养活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事项6项、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事项26项,涉及208人次。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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