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你我他”之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解读系列(第四期)
发布日期:2022-06-15 14:33 浏览次数: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参保单位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简称省平均工资)60%的,按省平均工资的 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省平均工资300%的,按省平均工资的 300%作为缴费基数。单位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6%,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简称统筹基金)。

灵活就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缴费基数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到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 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统筹基金。具体缴费方式,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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