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发布日期:2022-08-10 15:25 浏览次数:

企业养老保险类业务操作规范

事项名称

“五证合一”企业社会保险补充信息变更登记

事项类型

前台受理后台办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适用于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为企业)已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营业执照需是市直、景区颁发(因景区经办机构未组建,目前由市直经办机构代办)

办理材料

带公章或提供盖章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办理流程

系统操作程序:

1) 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新增企业单位)功能; 2) 填写单位参保登记相关信息并选择参保险种信息; 3) 点击下一步,打印单位参保登记信息; 4) 点击下一步,扫描相关业务材料; 5) 点击下一步,进行参保登记信息审核; 6) 点击下一步,进行参保登记信息复审; 7) 点击下一步,打印单位参保登记信息,业务结束

业务办理流程:

1、前台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完整的,暂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资料;资料符合规定的,前台办理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调取、补充参保登记信息,扫描上传材料,推送至泰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经办岗;

2、泰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经办岗审核查看参保登记信息和业务材料信息,审核通过的推送给泰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复核岗。审核不通过的修改参保登记信息或重新扫描材料,重新提交业务申请;

责任单位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责任科室

个人账户管理科

联系电话

0538-6988839

备    注

批准注册成立机关出具的补充信息材料实行无证明办理,通过省共享系统查询。

留存材料:《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纳税人

识别号


通讯地址


隶属关系


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R参公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事 业单位    □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  □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参公社会团体  □非参公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   其他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帐号


经办

人员

姓名


所在部门


手机

号码


联系电话


参保

险种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

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填报

经费来源


主管部门


最新核编人数 (含纪检、军转)


退休人数


机关在编

人数


公务员

人数


后勤服务 人数


参公在编

人数


事业在编人数


参保单位

意见

本单位依法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请予办理。

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社保经办机构 意见

1.经审核, 申报单位不符合参保登记办理条件。

2.经审核, 同意申报单位办理以下社会保险登记: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职业年金

经办人签字:     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受理后社保经办机构、 申报单位各执一份。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