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类业务操作规范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 ||
事项类型 | 前台办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设定依据 | 《社会保险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5〕32号) | ||
申请条件 | 当参保单位新招录、调入、退役军人安置时需到经办机构办理在职人员增员手续 | ||
办理材料 | 《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人社局网站、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可到办事窗口获取)。 | ||
办理流程 |
系统操作程序: 社保业务平台→单位(输入编号或名称)→职工公共业务→在职职工增加→录入人员信息→扫描材料→业务结束。 业务办理流程: 前台受理录入基本信息,材料扫描上传,核定缴费基数,符合要求的前台直接办结。 | ||
责任单位 |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责任科室 | 个人账户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538-6996156 | ||
备 注 | 留存材料:《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
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身 份 证 号 码 | 姓 名 | 养老、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元/月) | 失业缴费基数(元/月) | 工伤缴费基数(元/月) | 增减原因 | 增减员 时间 | 个人身份 | 参加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 (机关事业单位不填写) | 手机号码 | 备注 | ||||
增员 原因 | 减员 原因 | 合同 类型 | 开始(就业)时间 | 终止时间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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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社保机构经办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 第4栏用代码填报,增员原因和减员原因不可同时填报,增员原因:111:新参保、121:续保、131:统筹范围外转入、141:统筹范围内转入、151:补建账户增员;减员原因:211:在职人员死亡、221:在职人员解除合同、222:在职人员辞职、223:在职人员被辞退、231:在职人员转出统筹范围外、241:在职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251:在职转退休;
2.第4栏填写增减员原因,变更类型为增员时,需要填报全部栏,变更类型为减员时,需要填报第1、2、4、5栏;
3.第5栏填报参保缴费开始或停止时间,格式为YYYYMM;
4.第6栏个人身份填写:工人、干部;
5.本表一式两份,受理后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各执一份;
6.机关事业增员不需填报第8栏;
申请人承诺:
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如不属实,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