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发布日期:2022-08-10 15:41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二、受理单位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2.《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 〔2003〕53 号);
3.《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 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劳发〔1993〕343 号);
4.《关于退职工人因病死亡后安葬.抚恤等问题的复函》 (〔80〕劳险便字 30 号);
5.《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 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 知>》(组通字〔2014〕33 号);
6.《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1〕18 号文件做好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 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 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2.承诺书。
七、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结,不通过的告知原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0538-6988809、0538-6988810
十一、办理地点
泰安市望岳东路 55 号泰安市民之家一楼 A 区人社综合窗口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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