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安市直及功能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2 11:19 浏览次数:


《2022年泰安市直及功能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见附件1)。现等额组织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人员

集合时间:8月16日(周二),请务必于当天早上6:30前到达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677号)。

参加人员:根据简章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体检,同时结合考生自愿放弃及岗位递补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山东省电子健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并按照《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中明确的分组进入对应教室。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体检集合地点。未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跟随。考生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发放。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 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3,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如实填报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篡改检验结果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女性宜穿无钢圈内衣,勿穿连衣裙、连体衣、连裤袜。

5.怀孕的考生,不宜做X线检查,需待分娩后补检;月经期间的考生,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需待经期结束后补检;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导医和体检医生。怀孕考生,需于体检当天提供怀孕相关诊断材料。

6. 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7.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支持扫码支付。

9.其他未尽事宜按按现场宣读守则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省内考生须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鲁返鲁考生,须提供3天内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两次间隔24小时,且其中一次为体检前48小时内。

2.进入集合地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8-6991182

附件:

附件1:2022年泰安市直及功能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pdf

附件2:2022年泰安市直及功能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pdf

附件3: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简表.docx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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