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安市市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公示(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3-11-01 08:5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泰人社发〔2023〕9号)和《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等文件规定,2023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经初步审核,   国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556家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 6988859  6988886

电子邮箱: sbsybx@ta.shandong.cn

附件:

2023年泰安市直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三批).xlsx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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