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8 11:28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委对2023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进行了现场鉴定。为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地反映被鉴定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现将劳动能力鉴定情况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

如发现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请于公示期内举报。
  举报电话:0538—6993919


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2023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情况公示名单

2023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情况公示.xls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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