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泰人社字〔2023〕5号  关于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09:20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有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市组织开展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行动。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提出五项行动,十八条具体措施:

(一)实施稳岗扩岗行动,稳定和促进就业。主要提出了“落实稳岗扶持政策稳就业、强化稳岗服务促就业、实施兜底安置保就业”三个方面具体内容。用足用好社保费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聚焦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积极主动对接13个产业链上企业,鼓励企业结合发展实际开发就业岗位。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健全“招、育、留”全链条用工保障体系。加速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综合设岗或单独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加强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监管。

(二)实施特色产业带动行动,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主要提出了“加快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就近就业、加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实现就地就业、鼓励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就业”三个方面具体内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鼓励发展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依托县域特色,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工特点和需求的就业岗位,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就近就业机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发展带动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工家门口就业。鼓励支持农村劳动力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增收。依托地域特色农副产品产业,做大做强“互联网+”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灵活就业,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支持政策。

(三)实施创业帮扶行动,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主要提出了“鼓励农民工创新创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素质”三个方面具体内容。持续实施“创业泰山·乐业泰安”建设,释放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活力,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进一步叠加放大政策的扶持效应。适时选树“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激发各类群体创业活力,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返乡人员,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合伙创业企业,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强创业培训,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训,通过举办创业论坛等活动,邀请创业成功典型现身说法,搭建交流学习、分享经验、拓展合作的平台,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创业。聚焦地方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开展新泰花馍、东平烧饼、东平粥、柳编藤编、电商直播等“一县一项目”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特色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不断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

(四)实施劳务品牌培育行动,有序推进转移就业。主要提出了“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发展劳务输出平台、大力培育劳务特色品牌”三个方面具体内容。精准摸排农民工外出务工需求,形成岗位收集、精准匹配、高效输出服务闭环,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率、低成本、全流程的劳务输出服务。探索组建集体经济劳务合作社,积极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率、低成本、全流程的劳务输出服务。依据地区产业发展和地域文化特色,创建培育一批具有泰安特色、文化底蕴的知名劳务品牌。支持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单位与用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特色劳务从业人员培训输出机制,为农民工就业提供“培训、就业、维权”一条龙服务。

(五)实施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全力助推就业创业。主要提出了“精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扶持大龄农民工就业、做好就业失业监测、切实维护劳动权益、加强协同推进”六个方面具体内容。落实农民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申请发放失业保险,均等享受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贯穿全年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保障大龄农民工的就业就业,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聚焦未就业和就业不稳的脱贫人口,建立就业帮扶台账。紧盯重点领域建立规模性失业风险捕捉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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