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要求,顺应县域农民工流动变化趋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以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着力提升农民工转移就业质量、返乡创业质量、职业培训质量、权益保障质量、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共提出五大行动23项具体任务。
(一)新市民转移就业质量提升行动。主要目标:稳定全市县域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规模40万左右。探索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集成改革;深入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3.18万个左右。积极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保障2023年度巫溪县来鲁务工人员达到65人。引导县域大力培育发展劳务品牌,2023年,积极做好省级劳务品牌创建工作,新认定市级劳务品牌10个左右。树立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典型,定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招聘服务系列活动,实现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
(二)新市民返乡创业质量提升行动。主要目标:强化市级创业载体建设和“一县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持续实施“创业泰山·乐业泰安”建设,进一步提升创业载体建设水平。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反担保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返乡农民工等创业者提供。举办泰安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大赛,推荐优质项目参加第五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大赛,加强返乡创业典型示范带动。依托全市7个公益性零工市场,免费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即时快招”服务。
(三)新市民职业培训质量提升行动。主要目标:2023年开展农民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以上。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整合利用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等各方培训力量,推动县域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推出一批特色乡土技能目录,开设一批适合大龄农民工、青年农民工的培训项目,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
(四)新市民权益保障质量提升行动。主要目标: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推进县域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规模持续扩大。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切实保障工伤农民工返乡后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便捷顺畅。及时有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网络。
(五)新市民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主要目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农民工群体全覆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相关政策,对吸纳外来农民工较多的县域给予财政倾斜支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稳步提升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的政策,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应用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社会融合等情况的动态监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医保、工会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定期会商研究解决新市民乐业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行动目标、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市里适时组织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选择部分基础好的县(区)先行先试、示范推进,做到市民化质量提升有项目清单、有服务载体、有数据支撑、有特色亮点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新市民乐业行动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宣传推广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