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2754/2023-004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共青团各县(市、区)委,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人力资源部、各相关部门:
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优化加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28号)和《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104号文件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泰人社字〔2021〕2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根据中央和省级统一安排,加大岗位征集力度,以县市区、功能区为单位,在乡镇事业编制总体空编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招募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招募事项
(一)统筹岗位设置。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根据当地“十四五”时期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在空岗空编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年度招募计划。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当前和今后几年基层服务单位岗位统筹,编制向“三支一扶”计划倾斜,确保招募计划完成。招募岗位要重点面向乡村振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方向倾斜,加大乡镇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医疗卫生等岗位招募力度。允许设有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参照乡镇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征集有高级技工、技师需求的岗位,专门面向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高职、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4月26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加盖两部门公章)审核汇总年度招募计划。
(二)明确招募范围。本次招募人员年龄上限统一为30周岁(含),招募对象为山东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各县市区、功能区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实际需求适当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上年度未招到或未招满的岗位如继续招募,应放宽专业条件设置。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岱岳区、新泰市、宁阳县、东平县,可按不超过50%的比例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
(三)科学组织招募。全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与全省同步开展,网上报名、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组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招募人员等环节按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规定时间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分类划定最低分数线,对过最低分数线考生允许进行调剂,降低招募计划流失率。选拔招募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募全过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四)强化教育培训。统一组织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分支农、支教、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社区的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上岗。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好“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和离岗前教育培训,确保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 40课时。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对口交流、跟班学习、调查研究等活动。
三、管理服务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县市区、功能区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及“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单位加强动态管理,协调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全力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食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要强化招募管理服务,对每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要及时完善“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工资手续办理等工作。要强化日常管理服务,严格按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要强化系统管理服务,派专人负责“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及时做好“三支一扶”人员个人服务信息、考核结果、期满去向等信息的采集、管理、更新工作,确保基础信息数据“零差错”。
(二)落实保障待遇。“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要严格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按时足额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与服务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自2020年起,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强化日常考核。建立“三支一扶”人员平时考核评鉴机制,各县市区、功能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导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
(四)持续跟踪调查。各县市区、功能区“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对2006年以来“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发掘在基层或其他领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技术人才、创业能手典型人物,于12月15日前将跟踪调查表(见附件4)报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支一扶”计划是重要的基层服务项目,是引导输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把“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纳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大局,作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基层输送优秀青年人才的重要手段加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三支一扶”计划按期完成,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泰人社字〔2022〕1号)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统筹使用“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确保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待遇保障。“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采取“当年按计划下达,次年据实结算”的办法,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当年度招募计划、上年度招募人员在岗情况、补助标准等下拨资金。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上年度招募完成情况、上年预算情况等提出上年资金结算方案,并于当年5月2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确保工作进度。各县市区、功能区要于4月26日前将《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组织招募工作。人员上岗前组织填写《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并签订《协议书》。12月底前完成2021年招募人员期满考核考察,组织填写《“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报送服务期满人员聘用情况报告并维护管理信息系统。12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情况总结。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政策宣讲进校园等活动,充分利用媒体、报社、电视等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正面引导和政策宣传,鼓励发动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投身基层干事创业。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三支一扶”精神,展示新时代大学生投身基层、勇于实践的新风貌,营造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
2.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3.“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核登记表
4.“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去向跟踪调查表
相关下载:
03泰人社字〔2023〕13号泰安市关于优化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