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关于实施“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3-04-25 15:14 浏览次数: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助推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1号)文件要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省人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号)。

二、《通知》出台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双创”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创业泰山·乐业泰安”行动提档升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潜能,决定在全市实施“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学习省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泰人社字〔2023〕9号)。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十项行动举措,主要涉及七方面核心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创业政策。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完善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支持各县市区(功能区)制定符合实际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二)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遴选市级创投优秀团队和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对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泰山人才金卡”。支持各类人才创业,依托“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山东创业服务网、“泰山集结号”“才聚泰安·链通未来”等人才引进平台,畅通创业者引才和用工渠道。支持我市重点企业成立创新创业平台。深化“一县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发展线上零工市场。

(三)进一步升级创业载体。制定新一轮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鼓励发布优质创业项目名录。鼓励创业载体在全国重点城市或知名高校设立“创业飞地”,为创业平台赋能。

(四)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创业培训。选拔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经营者,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举办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每年培训100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推进“鲁菜师傅”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试点工作,打造“鲁菜师傅”培训品牌升级版。

(五)进一步保障创业资金。加大对天使投资的支持力度,省级引导基金出资比例由原来最高可出资30%提高至40%,省、市、县(市、区)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由最高可出资50%放宽至60%。发挥“泰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融资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力争在今后3年内,为泰安市1000户小微企业融资30亿元以上,稳定不少于3万个就业岗位。

(六)进一步创新创业服务。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开展“创业服务一件事”试点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全生命周期创业场景模拟。研究制定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点建立市级创业导师工作室。开展创业导师黄河流域基层行等专项活动。

(七)进一步培育创业典型。举办好泰安市创业大赛、泰安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大赛、泰安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推荐优质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东大学生创业之星”“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活动,选树好创业典型。支持在省级创业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团队或个人,推荐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山东省技术能手”。

四、《通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行动通知的各项举措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有序开展。

(二)鼓励探索创新。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围绕实施“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创新思路和形式,积极探索多种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实招硬招,及时推广工作落实中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丰富拓展本通知提出的主要举措和创新政策。

(三)强化监督落实。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抓好“创业泰安十大推进行动”具体实施,加强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定期调度汇总实施进展情况,共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依法维护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权益,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执法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投诉通道,大力营造公平创业环境。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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