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36号公告(受送达人:东平县鑫源城乡规划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5-19 14:24 浏览次数:

东平县鑫源城乡规划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陆建阶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36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3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申请人陆建阶与被申请人东平县鑫源城乡规划勘察测绘有限公司1994年8月-2014年8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地址:泰安市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11室,联系电话:0538-2826696)领取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如对本仲裁裁决书不服,可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东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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