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2023〕第256号公告(受送达人:新泰市德轩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5-22 16:18 浏览次数:

新泰市德轩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心忠诉你单位工伤待遇纠纷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3〕第256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16年7月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保险;2、要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6000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592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38788元、医疗费16715元、鉴定费1200元、护理费720元、营养费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交通费2000元、欠发工资12000元等费用共计634549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 2023年7月25日下午15时在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仲裁庭(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联系电话0538-722481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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