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67号公告(受送达人:东平县进城赶烤农家院)
发布日期:2023-05-06 11:14 浏览次数:

东平县进城赶烤农家院: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福奇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67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申请人李福奇的仲裁请求为: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5月份10天工资2166元;2.支付2021年7月份15天工资3500元;3.支付2021年8月份10天工资2166元。以上共计7832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9时0分在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泰安市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联系电话:0538-285178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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