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创建泰安市信用建设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9 11:01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创建泰安市信用建设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泰安市信用建设示范单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推动信用体系与人社业务互融共促、良性循环,根据市信用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部署安排,决定在局系统开展市信用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各级关于加快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对照《泰安市信用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项基础指标,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推进机制、务求创建实效,力争挖掘提炼一批具有人社领域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建设典型经验,争取成功创建全市信用建设示范单位,为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贡献更加积极的人社力量。

二、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聚焦“零”失信,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推进依法从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重大政策、作出重大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调研信息科会同各处科室单位)。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通过各种途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办公室会同各处科室单位)。加强局系统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和信用奖惩,组织开展人社领域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人事科)。加强人社系统严重失信事件监测预警,避免重大失信事件发生,确保部门单位“零”失信(规划综合科会同各处科室单位)。

(二)聚焦“零”容忍,健全薪酬信用治理体系。依托“安薪泰山智慧监管平台”,健全完善平台信用监管功能,通过平台汇聚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用工单位数据,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和激励奖惩手段,提升全市农民工欠薪预警精准度、工资监管覆盖面、劳动纠纷治理能力、信用监管效能,逐步构建工程建设领域薪酬信用治理体系(劳动监察)。

(三)聚焦“零”失误,强化“双公示”信息上传。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依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事项。严格对照《泰安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清单》规定的范围,及时上传“双公示”信息,对有效异议及时核实反馈、信用修复审核及时核查处理,确保“零”失误(劳动监察)。

(四)聚焦100%共享,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严格对照《泰安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按照有关要求全量、准确、及时采集信用数据,确保数据合法合规、格式规范、无差错、无遗漏。强化特定信用信息归集,依法依规取得市场主体授权,通过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规范报送有关信息,每年不少于100万条。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报送定期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对市信用办反馈的报送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列明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主动整改〔根据《泰安市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

(五)聚焦100%兑现,推动信用核查联合奖惩。严格对照《泰安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依法依规落实信用联合奖惩各项措施,相关案例及时向国家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反馈(根据《建设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健全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联合惩戒有关制度机制,加大对列入失信对象名单企业及个人的联合惩戒力度,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劳动监察)。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工作,充分发挥信用联合奖惩维护基金安全的积极作用(社保中心)。

(六)聚焦100%应用,优化信用承诺工作机制。围绕“减证便民、免证利民、无证惠民”,强化数据赋能、真情服务,以办好群众和企业“一件事”为标准,继续深化拓展“无证明社保”服务应用场景,在去年实现覆盖97项社保业务基础上,今年力争拓展到全部社保经办业务(社保中心)。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考核评价制度,将诚信记录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结果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事管科会同专技处)。加强人事考试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人事考试违规信息记录制度,对相关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按规定记录、上报、公示(考试中心)。

(七)聚焦全面优化,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组织开展首届“泰山伯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选活动,将诚信情况作为重要评选依据,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就业失业科)。组织开展劳务派遣单位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将等级评价情况纳入诚信记录并载入档案,对获评A级的单位优先推荐参评省级诚信示范单位,优先培育为省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对D级及未参加诚信评价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劳动关系科)。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等级评价,根据评价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对等级高的实行联合激励,对等级低的实行联合惩戒,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劳动监察)。

(八)聚焦全面提升,拓展“信易+”应用场景。贯彻落实《泰安市加快推进“信易+”守信联合激励工作实施方案》(泰信用办〔2021〕17号)有关规定,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主体,积极开发人社领域信用服务产品、拓展信用应用场景,让更多诚信主体享受人社政策便利、信用红利,年内继续开发“信易+人才评选”“信易+职称评聘”2项“信易+”应用场景(规划综合科会同专技处、职建科、青年人才工作专班等处科室单位)。认真总结“信易+招聘”“信易+护薪”应用场景工作开展情况,持续优化提升应用质效(就业人才中心、劳动监察分别负责)。

(九)聚焦全面联动,加强美德和信用一体建设。按照市文明委《关于统筹推进美德泰安和信用泰安建设的工作方案》(泰文明委〔2023〕2号)部署要求,持续加强人社领域美德和信用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展美德和信用进机关单位、进乡村社区、进学校家庭、进企业行业、进网络空间“五进”工程,进一步营造“学信、知信、守信、用信”浓厚氛围(规划综合科、机关党委分别牵头负责)。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健全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出积极贡献(机关党委会同各处科室单位)。

三、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前)。成立由局信用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

(二)对标自查阶段(6月底-7月上旬)。各处科室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系统总结工作情况,找问题、找不足、找差距,制定针对性推进提升措施。规划综合科加大与市信用办对接力度和对各处科室单位的指导力度,确保创建工作目标清、责任明、措施实。

(三)推进提升阶段(7月上旬-11月下旬)。各处科室单位根据制定的措施认真抓好推进提升,着力强化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建设,积极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信用自律管理,以信用赋能人社领域主责主业,助力业务工作提质增效,确保创建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规划综合科抓好过程管控、调度督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四)自评整改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规划综合科对照争创标准,组织各处科室单位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自评,对标对表抓好整改提升。

(五)申报迎评阶段(12月中旬-12月下旬)。按照市信用办统一部署安排,规划综合科会同相关处科室单位认真做好推荐申报、资料准备、迎接评审等各项工作,提升创建成功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确保创建工作成效,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规划综合科,负责创建工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调度指导、沟通对接等工作。各相关处科室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互融共促。要将创建工作与人社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研究谋划、统筹推进,既要在人社领域运用好信用手段推动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又要通过业务工作质效提升展现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形成信用体系与人社业务互融共促、良性循环的良好局面。要统筹摆布好创建工作与综合绩效考核、工业化强市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各项工作任务有机融合到各类考核评价评比中,努力形成特色、创出经验、争取加分。

(三)加强调度指导。建立健全调度督导制度,相关处科室单位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局规划综合科,规划综合科汇总整理后视情予以通报。建立健全业务指导制度,横向上规划综合科加大对各相关业务处科室单位的指导力度,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纵向上各业务处科室单位加大对各县市区、功能区人社部门对口科室单位的指导力度,指导县级人社部门用足用好用活信用手段,努力提升业务工作质效,形成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推动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注重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涌现的特色做法、典型案例等,及时通过各种信息、专报等渠道呈送相关市领导、市直相关部门,确保创建工作有动作、有声音、有影响。注重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积极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样化的诚信宣传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宣传人社领域守信失信行为、信用奖惩措施、诚实守信主体典型事迹等,倡导诚信守信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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