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93号公告(受送达人:临沂市兰山区海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6-02 15:19 浏览次数:

临沂市兰山区海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马玉诚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93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申请人马玉诚的仲裁请求为: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赔偿金244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3年7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在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泰安市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联系电话:0538-285178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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