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2023〕第295号公告(受送达人:新泰市强通运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6-06 16:51 浏览次数:

新泰市强通运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曲峰诉你单位及新泰市华恒运输有限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3〕第295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156000元;3、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4500元;4、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7400元;5、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申请人营养费4500元;6、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申请人医疗费180951.12元;7、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9000元;8、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6230.08元;9、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2661.67元;10、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申请人交通费10000元;11、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8500元;12、要求裁决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申请人双倍工资14300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 2023年8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仲裁庭(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联系电话0538-722481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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