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697号公告(受送达人:山东永晟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12-17 15:32 浏览次数:

山东永晟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蒙诉你单位工资等纠纷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697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至11月工资11500元;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1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5775元。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联系电话0538-722481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