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东劳人仲案字〔2024〕第95号公告(受送达人:东平吉利中慧饲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26 16:54 浏览次数:

东平吉利中慧饲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姜恩来诉你单位工资、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东劳人仲案字〔2024〕第95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4月22日工资60000元;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3000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庭(泰安市东平县龙山大街670号,联系电话:0538-2851786)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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