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54号)
发布日期:2025-03-27 14:55 浏览次数:

山东永晟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中义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54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54号仲裁决定书。决定如下: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山东省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0538-7224810),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27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