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泰安市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泰山劳人仲案字[2026]第984号公告仲裁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9-28 16:00 浏览次数:

孙琰云:

本委受理你与泰安市浩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泰山劳人仲案字〔2026〕第984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泰山劳人仲案字〔2026〕第984号仲裁决定书。本委于2026年9月17日开庭审理申请人孙琰云与被申请人泰安市浩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孙琰云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如下: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13号泰山区综治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38-8222234),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28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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