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少波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9 16: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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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职工柳少波向我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依法受理、组织鉴定后,于2026年8月31日作出《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通过邮寄送达,多方联系等方式向你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鉴定人柳少波《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泰劳鉴伤初字〔2026〕1121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泰安市市民之家一楼大厅A区 114室领取结论书(地址:望岳东路55号),联系电话:0538-6993919,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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