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8 11:06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编制了《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科室、单位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目录》内容,完善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及时公开和更新相关信息

 

 

 

2020年6月17日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共性)

(注: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之外)

公开事项一级

公开事项二级

公开事项三级

公开内容

责任分工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机构职能(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机构概况


机构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局人事科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机构职能-机构概况

内容原创、实时更新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内设机构负责人;联系方式

局人事科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机构职能-内设机构

内容原创、实时更新

下属单位


下属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下属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

局人事科、局属各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机构职能-下属单位

内容原创、实时更新

领导成员及分工



领导班子成员姓名及职务;职责分工

局人事科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

内容原创、实时更新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规章


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涉及本部门的国务院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涉及本部门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省政府行政规章。

调研信息科会同各处科室单位搜集相关内容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内容转发、定期更新

政策文件


涉及本部门上级及本级制发的文件,转发的上级文件需注明信息来源

各处科室单位负责搜集本领域相关内容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政策文件

内容原创+转发、定期更新

规范性文件备案


本部门制发,经市司法局备案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调研信息科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备案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规范性文件清理


本部门制发经依法清理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调研信息科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公开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

调研信息科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政策解读

上级政

策解读

转发国家、省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涉及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包括文字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报会、图解政策等,需注明信息来源)。

各处科室单位负责搜集本领域相关内容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内容转发、定期更新、转发注明来源

本级政策解读

1.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或专家、学者,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方式对本级政府出台政策文件的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做出的解释说明(包括主要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报会、图解政策等)。

2.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执行谁解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解读,由文件起草单位具体负责制定政策解读材料并进行解读;多部门联合制发的文件,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政策解读工作;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出台的文件和解读材料由文件制定单位解读。

3.以上解读材料在文件正式发布后,起草单位根据《泰安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管理制度   要求,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

4.对部分重要政策措施及会议研究的重要议题,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部门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进行解读,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与公众、企业面对面解读,将相关的解读情况报道整理后发布。

5.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运用撰写解读文章、参加新闻发布会、报刊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解读,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

各处科室单位负责搜集本领域相关内容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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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公开

重大决策意见征集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和部门内部会议讨论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如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经市司法局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

各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决策公开-重大决策意见征集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建设项目等,要通过门户网站、民意调查、听证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各方面合理意见体现到决策中,结合实际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各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决策公开-重大决策意见征集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要通过门户网站、民意调查、听证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意见,公开开展相应工作的情况总结报道等。

各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决策公开-重大决策意见征集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意见反馈


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

各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决策公开-意见反馈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决策公布


决策作出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按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全文。

各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决策公开-决策公布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会议公开


1.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如会议的相关文字报道、现场图片、视频资料等,可以说明邀请了以上相关方参加会议即可)。

2.局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在会后及时对外公开研究事项全文。

3.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提供直播网址链接。

局办公室会同各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决策公开-会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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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开

执行过程


围绕上级工作部署、重点改革任务、重大规划、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市经济运行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等,包括:1.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工作成效、后续举措、监督方式等(主要是阶段性工作总结);2.我局开展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我市政策落实反馈情况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政策落实的评估情况所形成的书面材料,对外公开简化版本。

 

规划综合科会同各处科室单位负责研究各自领域涉及事项,并按照要素要求进行公开

局网站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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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执行过程

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配套制度措施、解读材料以及措施推进落实情况

规划综合科会同有关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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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增长促改革

围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增长、促进就业创业,加强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信息发布工作。(如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的相关文字报道、现场图片、视频资料等,文字资料通过网站发布)

调研信息科会同各相关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执行公开-稳增长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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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新任务

公开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成效

养老保险科会同社保中心等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执行公开-“放管服”改革新任务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公开实施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成效

专技处、就业失业科、事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办、人才交流中心等处科室单位负责

公开实施压减行政许可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成效

调研信息科会同各相关处科室单位负责

督查及整改


公开政务督查通知、通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信息。

局办公室、规划综合科会同各相关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执行公开-督查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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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计划



涉及本部门的上级及本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等信息。

规划综合科会同调研信息科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体裁分类-规划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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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上级单位或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涉密的除外。

局办公室会同各处科室单位负责。各局属单位要公布自身相关应急预案。

局网站政务公开-应急管理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管理公开

清单管理

其它清单

职业资格事项清单

职业能力建设科会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其他有类似清单的科室也请一并梳理)

局网站政务公开-管理公开-清单管理-其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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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开

随机抽查

随机抽查事项及计划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开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劳动监察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管理公开-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事项及计划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抽查结果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公开本单位随机抽查结果。

劳动监察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管理公开-随机抽查-抽查结果


管理公开

“双公示”

行政处罚公示

主要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

劳动监察负责

信用泰安网站-信用公示-行政处罚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通知等。

人事科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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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招聘


招考及录用信息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考试中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局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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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开



及时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与年度发展目标落实结果;上级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举措等落实结果。(可以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本单位拟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政策落实效果,公开评估报告)

规划综合科会同各相关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结果公开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热点回应



针对涉及本单位职责的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回应情况。热点问题包括:围绕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制定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解释。可以引用上级部门发布的热点问题解答(注明信息来源),也可发布本部门对热点问题的解答。

调研信息科、社保卡中心(12333)、各处科室单位负责搜集本领域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并及时回应。可以制作常见问题回应。

局网站政务公开-热点回应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针对减税降费、脱贫攻坚、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积极予以回应,按规定发布回应结果。

养老保险科、社保中心、就业办等科室单位认真梳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常见问题

局网站政务公开-热点回应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政民对话公众开放日



聚焦重要民生事项,通过领导信箱、网上留言、在线访谈、面对面座谈会、政府开放日、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等互动栏目和主题活动,发布相关活动开展情况。

各处科室单位要认真搜集本领域开展的相关活动的报导、宣传资料,将相关内容在本栏目公开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民对话公众开放日


统计数据



主要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本单位专项统计数据。

规划综合科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统计数据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公开平台



主要发布本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网址链接,政务微信二维码,本单位设立的今日头条、手机微门户等客户端二维码或链接。

调研信息科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公开平台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政务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介绍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工作机构等

局办公室负责(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公开指南)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内容原创、实时更新

制度措施


本单位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文件,可以转发上级文件表明来源。

局办公室负责(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公开指南)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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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局办公室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工作部署及培训


本部门(单位)成立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听取政务公开工作的报道;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案;培训计划及培训开展情况;监督考核方案及监督检查开展情况等信息。

局办公室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的宣传活动报道,以及推动《条例》落实的具体做法。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1.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

2.人大建议办理的总体情况

3.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调研信息科会同有关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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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1.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

2.政协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

3.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调研信息科会同有关处科室单位负责

局网站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领域(专项)

(注: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之外)

公开事项一级

公开事项二级

公开事项三级

公开内容

责任分工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乡村振兴

政策措施及进展


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及进展,重点宣传和解读农民返乡创业、农民职业教育等政策。

规划综合科会同就业失业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办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及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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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管理和服务


公开所辖的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

人事科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和服务

内容原创、定期更新

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政策

1.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

2.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的管理和审批情况。

专技处、就业失业科、事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保中心、就业办、人才交流中心等有关处科室单位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就业创业-就业创业政策

内容原创或转发(表明来源)、定期更新

就业创业


就业供求信息

1.就业供求信息、岗位供求、创业、职业培训等信息;

2.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技工)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

就业失业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办、人才交流中心等处科室单位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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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信息

经办流程


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

各保险科室、经办机构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保险信息-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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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规划综合科会同各保险科室、经办机构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保险信息-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社保基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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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情况


公开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重点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公开,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及实际效果。

养老保险科会同就业失业科、工伤保险科、社保中心、就业办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保险信息-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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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社会救助政策及办事指南-就业


围绕就业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

就业失业科会同社保中心、就业办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政策及办事指南-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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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数据


围绕就业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

社保中心、就业办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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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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