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预防】焊工应遵守的“十不焊割”原则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01-17 16:13 浏览次数:

焊接火花是火灾和爆炸的重要点火源。违规焊接作业会引起火灾事故。焊工在作业时要遵守“十不焊割”原则。
(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不能焊割。
(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和车间、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及办理动火证手续,不能焊割。
(3)在容器内工作没有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场监护下不能焊割。
(4)未经领导同意,面对他人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彻底清洗和处理并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隔音设施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8)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在禁火区内(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作业(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作业会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能焊割。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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