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发布日期:2022-08-10 15:29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按照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员

事项类型

前台办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申请条件

已按建设工程项目参保工伤管理办法立户参保的单位申请人员增减

办理材料

单位提供的按建设工程项目参保工伤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单位报盘

办理流程

系统操作程序:

社保业务平台→综合业务→特殊业务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参保工伤管理→项目编号输入项目名称→参保人员批量增加/参保人员批量减少→报盘导入→选择文件→确定人员名单及人数→点击下一步→记账结果展示(提示增/减员操作情况)→点击下一步,业务结束。

业务办理流程:

1、前台审核原始材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的直接系统操作。操作结束后系统会自动提示业务办理结果,办理成功人数和办理失败人数,将失败的人员名单导出,进行下一步处理;

2、处理提示增/减员失败情况:(1)身份证号码不正确,核实身份证号码;(2)增员时提示“信息重复,该人员与系统中以下人员身份证号码重复:项目〔项目名称〕的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果项目名称和职工信息都相同,证明此人已经在此项目参加过工伤保险,这种情况直接略过不用处理;

3、失败的信息处理合适后按流程重新操作。

责任单位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责任科室

工伤保险服务科

联系电话

0538-6267816

备    注

留存材料:按照办理材料清单留存

建设工程项目参保工伤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建设项目名称: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身份证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地址

入职时间

工作岗位

增减类别

增减时间

经办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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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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