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
二、受理单位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三、办理依据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规范性文件】
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 决定》(国发〔2015〕2 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5〕28 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 号);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 号);
6.《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 知》(鲁人社发〔2015〕46 号);
7.《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5〕32 号文件认真做好全省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 〔2015〕34 号)。
四、申请主体
新成立尚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
五、受理条件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 位)、事业单位。
六、申请材料
1. 《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 网、人社局网站、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办事窗口获取)。
七、办事流程
办理方式∶1、现场;2、网站;
办理时间:1、现场办理;工作日 8:30-11:40、13:20-17: 00;线上申请:全天
1.受理。社保大厅窗口受理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属于市直参 保的一次性告知单位;符合参保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将材 料扫描进入系统推送复核;
2.复核。后室复核岗对系统登记参保材料进行复核,工伤保 险科核定工伤缴费比例;
3.办结。参保登记办结,为单位开通网上申报系统账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查询途径:1、现场电话 0538-6996156;2、国家社会保 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3.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www.12333.gov.cn)4.掌上 12333APP;5.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
监督投诉渠道:申请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渠 道 本地监督电话:0538-6988885
十一、办理地点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厅窗口:泰安市望岳东路 55 号泰安 市民之家一楼 A 区人社综合窗口;
2. 人 社 局 网 上 申 报 服 务 系 统 、 泰 安 市 政 务 服 务 网 :http://tazwfw.s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