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发布日期:2022-08-10 15:50 浏览次数:

企业养老保险类业务操作规范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增员

事项类型

前台办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申请条件

适用于在市直、景区经办机构参保职工。增员时间为开始缴费年月;月缴费基数需在当年最低缴费基数与最高缴费基数之间;参保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省外户籍的男性、女性参保人分别超过50周岁、40周岁,需建立省外临时缴费账户

办理材料

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职工签字齐全)

办理流程

 

系统操作程序:

1)点击在职职工增加;2)录入身份证号选择人员;3)录入各种基本信息资料,带红星号的为必填项目;4)录入缴费工资,选择参保险种;5)点击下一步打印增员表;6)点击下一步扫描材料;点击下一步业务结束业务

业务办理流程:

1、前台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完整的,暂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资料;资料符合规定的,前台办理录入新增临账人员参保登记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推送至复核人;

2、复核人审核查看参保登记信息,审核省外临时账户信息,审核通过的业务办结;审核不通过的修改参保登记信息或重新扫描相关材料,重新提交业务申请。

责任单位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责任科室

个人账户管理科

联系电话

0538-6988839

备    注

身份证明材料实行无证明办理。

留存材料:《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身份证号码

姓   名

养老、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元/月)

失业缴费基数(元/月)

工伤缴费基数(元/月)

增减原因

增减员时间

个人身份

参加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           (机关事业单位不填写)

手机号码

备注

增员原因

减员原因




合同

类型

开始(就业)时间

终止

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
















2
















3
















4
















5
















6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社保机构经办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 第4栏用代码填报,增员原因和减员原因不可同时填报,增员原因:111:新参保、121:续保、131:统筹范围外转入、141:统筹范围内转入、151:补建账户增员;减员原因:211:在职人员死亡、221:在职人员解除合同、222:在职人员辞职、223:在职人员被辞退、231:在职人员转出统筹范围外、241:在职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251:在职转退休;开除公职;判刑;上学;参军等。调入人员在备注栏注明原单位名称。

2.第4栏填写增减员原因,变更类型为增员时,需要填报全部栏,变更类型为减员时,需要填报第1、2、4、5栏;

3.第5栏填报参保缴费开始或停止时间,格式为YYYYMM;减员时间填写缴费截止月份。

4.第6栏个人身份填写:工人、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填写;

5.本表一式两份,受理后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各执一份;

6.机关事业增员不需填报第8栏。

                                申请人承诺:

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如不属实,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签章)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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