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养老保险类业务操作规范
事项名称 |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增员 | ||
事项类型 | 前台办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设定依据 |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 ||
申请条件 | 适用于在市直、景区经办机构参保职工。增员时间为开始缴费年月;月缴费基数需在当年最低缴费基数与最高缴费基数之间;参保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省外户籍的男性、女性参保人分别超过50周岁、40周岁,需建立省外临时缴费账户 | ||
办理材料 | 《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职工签字齐全) | ||
办理流程 |
系统操作程序: 1)点击在职职工增加;2)录入身份证号选择人员;3)录入各种基本信息资料,带红星号的为必填项目;4)录入缴费工资,选择参保险种;5)点击下一步打印增员表;6)点击下一步扫描材料;点击下一步业务结束业务 业务办理流程: 1、前台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完整的,暂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资料;资料符合规定的,前台办理录入新增临账人员参保登记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推送至复核人; 2、复核人审核查看参保登记信息,审核省外临时账户信息,审核通过的业务办结;审核不通过的修改参保登记信息或重新扫描相关材料,重新提交业务申请。 | ||
责任单位 |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责任科室 | 个人账户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538-6988839 | ||
备 注 | 身份证明材料实行无证明办理。 留存材料:《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
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身份证号码 | 姓 名 | 养老、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元/月) | 失业缴费基数(元/月) | 工伤缴费基数(元/月) | 增减原因 | 增减员时间 | 个人身份 | 参加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 (机关事业单位不填写) | 手机号码 | 备注 | ||||
增员原因 | 减员原因 | 合同 类型 | 开始(就业)时间 | 终止 时间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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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社保机构经办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 第4栏用代码填报,增员原因和减员原因不可同时填报,增员原因:111:新参保、121:续保、131:统筹范围外转入、141:统筹范围内转入、151:补建账户增员;减员原因:211:在职人员死亡、221:在职人员解除合同、222:在职人员辞职、223:在职人员被辞退、231:在职人员转出统筹范围外、241:在职人员统筹范围内转出、251:在职转退休;开除公职;判刑;上学;参军等。调入人员在备注栏注明原单位名称。
2.第4栏填写增减员原因,变更类型为增员时,需要填报全部栏,变更类型为减员时,需要填报第1、2、4、5栏;
3.第5栏填报参保缴费开始或停止时间,格式为YYYYMM;减员时间填写缴费截止月份。
4.第6栏个人身份填写:工人、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填写;
5.本表一式两份,受理后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各执一份;
6.机关事业增员不需填报第8栏。
申请人承诺:
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如不属实,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