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3-06-30 12:57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版);

2.《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4.《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

5. 《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6号);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

7.《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山东省城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9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

六、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七、办事流程

(一)现场办理: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区申请办理。

(二)网上申报:

1.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12333.gov.cn/

首页——在线服务——就业创业——失业登记

2.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个人登录——点击“登记类”——失业登记

3.泰安市人社局网站

网址:http://rsj.taian.gov.cn/

首页点击“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登录——点击“登记类”——失业登记

4.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

进入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微资讯”——“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山东省个人网上服务系统”——“个人中心”,个人注册后登录,点击“登记类”——失业登记

5.12333微信公众号

进入12333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服务”——失业登记办理

6.“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办理

进入微信“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全国服务”——失业登记

7.“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办理

进入支付宝“我的应用”——“市民中心”——“电子社保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人社部公共服务”——失业登记

8.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

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栏目——失业登记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0538-6718086

十一、办理地点

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民之家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厅A21——A28号窗口。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失业登记服务指南.pdf

失业登记服务指南.doc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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