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86号公告(受送达人:新泰市德轩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10-29 11:25 浏览次数:
新泰市德轩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增全诉新泰市鑫智泽运输有限公司及你单位工伤待遇纠纷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586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请求贵委依法调解或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8048.82元;2、停工留薪期工资6个月×9000元=54000元;3、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9000元每月=63000元;4、伙食补助费5天×30元每天=150元;5、护理费6个月×30天×134.38元=24188.4元;6、就业补助金8个月×7069.25元=56554元;7、医疗补助金4个月×7069.25元=28277元;8、交通费1000元,以上共计235218.22元。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联系电话0538-7224810)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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