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2754/2024-0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共青团各县(市、区)委,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15号)和《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104号文件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泰人社字〔2021〕2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事项
(一)统筹岗位设置。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紧紧贴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需求,开发基层事业发展急需紧缺岗位,拓展乡村建设助理、农技推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医疗卫生、基层思想宣传和乡村文化振兴等服务岗位。岗位设置一律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单位或实际工作地在乡镇的岗位,继续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沿黄地区、革命老区等倾斜,继续允许设有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参照乡镇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对当前和今后几年基层服务单位岗位统筹,编制向“三支一扶”计划倾斜,在乡镇事业编制总体空编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确保招募计划完成。年度招募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要经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汇总(加盖两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明确招募范围。本次招募人员年龄上限统一为30周岁(含),招募对象为山东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非山东户籍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学历下限为专科,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上年度未招到或未招满的岗位如继续招募,应放宽专业条件设置。对于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岱岳区、新泰市、宁阳县、东平县,可按不低于50%比例面向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
(三)科学组织招募。全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与全省同步开展,网上报名、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组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招募人员等环节按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规定时间进行。招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分类划定最低分数线,对过最低分数线考生允许进行调剂,降低招募计划流失率。选拔招募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募全过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四)强化教育培训。统一组织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二是分支农、支教、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社区的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其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上岗。各县市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好“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和离岗前教育培训,及时将“千万工程”经验、枫桥经验等针对性、实用性工作方法纳入培训课程,确保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40课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草原等部门,要将本部门“三支一扶”人员纳入相应行业人才培训范围。
二、管理服务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县市区、功能区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及“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单位加强动态管理,协调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全力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食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要强化招募管理服务,对每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要及时完善“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工资手续办理等工作。要强化日常管理服务,严格按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要强化系统管理服务,派专人负责“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及时做好“三支一扶”人员个人服务信息、考核结果、期满去向等信息的采集、管理、更新工作,确保基础信息数据“零差错”。
(二)加强岗位培养。落实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培养锻炼的主体责任,建立导师制、传帮带等培养制度,择优推荐担任基层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鼓励支持参与基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支持选派到对应上级单位进行不超过1个月的跟班学习、研修培训、顶岗锻炼等。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三)落实保障待遇。“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要严格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动态调整,保障与服务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各县市区、功能区应为“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多渠道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定期开展走访座谈、节日慰问等活动。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3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自2020年起,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四)强化日常考核。建立“三支一扶”人员平时考核评鉴机制,各县市区、功能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导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奖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支一扶”计划是重要的基层服务项目,是引导输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把“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纳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大局,作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基层输送优秀青年人才的重要手段加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三支一扶”计划按期完成,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确保工作进度。各县市区、功能区要于2月29日前将《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报送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组织招募工作。人员上岗前组织填写《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并签订《协议书》。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政策宣讲进校园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宣传载体,进一步强化正面引导和政策宣传,鼓励发动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投身基层干事创业。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打造“支扶青年”品牌,展示新时代大学生投身基层、勇于实践的新风貌,营造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
2.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
中共泰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安市水利局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青团泰安市委
2024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