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7 09:37 浏览次数:

根据《202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和《2024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4年7月2日(星期二)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于7月2日上午6:30前到泰安市泰山广场东北角(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40号,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对面)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证明(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进入体检集合地点。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

4.面试资格审核时未提供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考生,务必在体检当天携带同意报考介绍信至集合地点上交。

5.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女性宜穿无钢圈内衣,勿穿连衣裙、连体衣、连裤袜。

6.怀孕的考生,不宜做X线检查,需待分娩后补检;月经期间的考生,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需待经期结束后补检;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应提前告知导医和体检医生。怀孕考生,需于体检当天提供怀孕相关诊断材料。

7.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家长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8.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9.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1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基本情况表》中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有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取消招募资格。

12.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泰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0538-6991256

各县市区、功能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

泰山区:0538-8333092     岱岳区:0538-8567569

新泰市:0538-7267886    肥城市:0538-3222995/3226758

宁阳县:0538-5639388     东平县:0538-2825179

高新区:0538-8938817     


附件:

1. 基本情况表

附件1:基本情况表.doc

2. 2024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2024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进入体检人选名单.xls

2024 年6月27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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