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2 14:1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评审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度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满足《评审通知》以及《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2号)申报条件(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的人员,需参加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要求

按照《评审通知》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推荐。网络数据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20日,数据修改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30日。报送地址:市政大楼A5051房间,联系电话:6991985。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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