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安市市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公示(第四批)
发布日期:2024-09-10 08:24 浏览次数: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泰人社发〔2024〕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等文件规定,2024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经初步审核,爱玛客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等301家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 6988859 6988886
电子邮箱: sbsybx@ta.shandong.cn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