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50号)
发布日期:2025-01-24 10:36 浏览次数:

广州海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高军与你单位及山东恒达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50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均存在劳动关系。本委定于2025年3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联系电话0538-7224810)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4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